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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万亿级国际创新创业中心 成都高新区出台“双创规划”+“双创十条”

2017-02-22 14:09:364065浏览量

2月20日,成都市高新区对外发布《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发展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双创规划”)和《成都高新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双创十条”),计划在五年内投入150亿元驱动双创,推动成都高新区打造万亿级国际创新创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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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发布全国首个“十三五”双创专项规划


2月20日,《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发展规划(2016-2020)》对外发布。


成都高新区将在5年内累计投入150亿元驱动双创,增强对全球创新资源的吸引力,推动打造万亿级国际创新创业中心。这也是全国首个“十三五”双创专项规划。


按照《双创规划》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布局,成都高新区重点打造国际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校地军民协同创新示范基地、国际生物产业创新示范基地等示范基地;实施以“四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为重点的示范基地带动工程,以中国-欧洲中心、中韩创新创业园、微软云加速基地等20个龙头项目为代表的龙头项目引领工程,以成都市极米科技、四川中力汇通新能源汽车等200家“微巨人”企业为代表的微巨人企业培育工程,以国际合作园区、国际孵化载体、国际服务平台、国际交流活动为特色的国际化牵引工程以及“国际化、专业化、众创化”为定位的精品活动提升工程;探索以点、线、片、面相结合的“大视野、大空间和大格局”的双创发展模式,强化双创对区域发展的引擎作用,转型升级迈入双创2.0时代。


按《双创规划》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成都高新区将聚集科技企业10000家,创新创业载体面积累计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发明专利授权5000件以上、产值3000亿元以上、上市(挂牌)企业100家以上。


布局四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双创规划》实施范围,对高新区南部园区和西部园区的辖区范围,以及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等合作共建和受托管理范围进行了全覆盖,将在“十三五”期间投入150亿元,分别设立50亿元协同创新专项资金、50亿元大企业创新专项资金、50亿元领军人才专项资金;力争到2020年,聚集科技企业10000家,创新创业载体面积累计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发明专利授权5000件以上、产值3000亿元以上、上市(挂牌)企业100家以上,形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创新创业生态。


为实现这些目标,高新区将重点实施国际化牵引工程等五大工程。其中,示范基地带动工程布局了四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南部园区以“菁蓉国际广场、中国-欧洲中心、菁蓉I立方”为重点,打造10平方公里国际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西部园区以“一校、一带、一镇”为核心,打造40平方公里校地军民协同创新示范基地;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以“专业孵化、产业集群”为特色,打造44平方公里国际生物产业创新示范基地;国际空港产业新城以“政产学研用资一体化”为特征,打造50平方公里国际空港科教创新示范基地。


空港新城将通地铁和城市轻轨


去年年底召开的市委经济工作会上,提出要加快编制国际空港新城的规划,打造成都对外开放合作的产业高地和示范窗口,建设全省重要新兴增长极。《双创规划》提到,国际空港产业新城内规划了50平方公里的国际空港科教创新示范基地,基地内布局了教学科研区、科技成果转化区、研发孵化区、产业加速区、公共服务区、生活居住区等六大功能区。


该基地将致力于构建高水平的政产学研用资合作体系,重点发展新材料、生物医药、新兴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前沿科技产业;力争到2020年,引进国内前20名、国际前100名的知名高校建设10所研究院,建成10所国内知名科研所,建成60万平方米“孵化器、加速器、转化器”三器合一载体,孵化培育科技企业4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60家以上,新增发明专利300件以上,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600名以上,产值200亿元以上,上市挂牌企业5家以上。


《双创规划》还对基地配套功能做了系列布局,例如,交通配套方面,成都市18号线,区域规划1号-5号地铁线,开行若干条城市轻轨,公交班次高频度运营,建设自行车绿道,鼓励公共交通和绿色出行方式;商业配套方面,建设低中高三种档次的购物中心,建设若干大型商业综合体,满足区域不同层次人群的购物需求;公共配套方面,在公共服务区重点建设一批精装人才公寓,大力引入优质公共教育资源,力争引进1所具有一定规模和国际医疗服务水平的医疗机构。


将推出“创业旅游”等品牌活动


根据《双创规划》,高新区还将实施精品活动提升工程,在“创业天府·菁蓉汇”高新区系列活动的基础上,重点推出“创业夜市、创业集市、创业学堂、创业旅游”等一系列创新创业品牌活动。其中,“创业旅游”是新出现的一种活动类型。


成都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主任缪晓波介绍,“创业旅游”活动没有人群限制,广大市民和游客都可参加,“例如,成都的创客可以周一到周五专注自己的创新创业,周末就到我们联系和定点的旅游景点去参加头脑风暴、素质拓展等,寻求新的创业灵感。同时,我们也希望大中小学生通过参加这种活动,在心里埋下一颗创新创业的种子,在未来加入双创的行列,让成都乃至整个国家有持续的、不竭的双创动力。”


支持街道社区改闲置场地为创业场所


《成都高新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于今年1月发布,共十条40款。缪晓波表示,有近30款属于全国首创。其中创新性地提出,对“国际型创新创业载体”,也就是经认定的外资持股比例30%以上、或由外籍团队独立运营、或入驻外资企业(外资持股比例30%以上)占比50%以上等载体,在其它经认定的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所享补贴的基础上,上浮30%给予补贴。


此外,还首次提出支持街道社区将闲置场地改造为创业场所;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提出支持大企业大集团骨干人员创业、购买创新创业企业产品、提供研发平台服务、设立技术创新中心等一系列激励政策。


根据“双创规划”,成都高新区制订出台了“双创十条”,共计十条四十款,据介绍,其中70%为国内首创。其对各类社会主体创新创业、各类社会资源创建创新创业载体、国际合作开放创新创业、大企业引领创新创业、校地军民协同创新创业、街道社区基层创新创业、为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服务、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等方面的优惠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其覆盖范围、扶持力度、优惠政策数量都再创新高。



“双创十条”支持民营载体服务创业


“双创十条”·亮点


释放政策红利


在政府建设或运营载体内设立和运营的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将享——

➥3年房租全免、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装修补贴

➥连续3年、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运营补贴


释放改革红利


按照科技成果向非关联创新创业企业转移完成后的实际成交价——

➥给予高校院所2%的补贴,每年每家高校院所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释放开放红利


帮助双创企业获得政策性股权融资支持——

➥成都高新区现有1亿元天使投资基金规模将扩大至2亿元

➥同步设立1亿元天使债券引导基金


“双创十条”共十条40款,从产业、要素、制度三个层面着手,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释放政策红利、改革红利和开放红利,为新兴产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构建“大孵化”体系


双创载体最高可获300万元一次性装修补贴

“双创十条”对民营孵化器和政府示范孵化器“一视同仁”,明确将继续扩大政府载体支持范围,同时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创建创新创业载体。


在政府建设或运营载体内设立和运营的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将享受3年房租全免、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装修补贴,以及连续3年、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运营补贴。


政策提出,支持非政府载体扩容增效。经认定后,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贴,每增加100平方米再给予5万元补贴,依次递增后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每新引进1家创新创业企业,载体还将获得5000元补贴,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每新增一家成都高新区“菁蓉·高新人才计划”“成都人才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中组部千人计划”的创新创业企业,分别给予载体1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补贴;每新增一家世界500强高管人员、中外院士及诺奖获得者创办的创新创业企业,也将分别获20万元、30万元补贴。


“双创十条”还提出,新增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注册商标、软件著作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集成电路版图、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合计50项以上的,给予创新创业载体5万元补贴,每增加30项再给予5万元补贴,依次递增后最高可得50万元资助。


支持校地军民协同创新创业


高校院所最高可获500万元补贴

此次“双创十条”紧扣“四权”改革,多方面对高校院所成果转移进行扶持。在科技成果所有权分割处置方面,成都高新区鼓励高校院所按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占成果所有权70%以上比例共同申请发明专利,或按70%以上比例分割现有职务发明专利,且授予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100%处置权。按照科技成果向非关联创新创业企业转移完成后的实际成交价给予高校院所2%的补贴,每年每家高校院所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科技成果转移权落地实施方面

“双创十条”鼓励高校院所认定的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创新创业企业转移科技成果。对成交价格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的,按实际成交价的3%,给予高校院所认定的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补贴,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按实际成交价的10%给予受让该科技成果的创新创业企业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科技成果收益权流通兑现方面

“双创十条”提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出让方与创新创业企业受让方可按持股比例进行分红,这将有力促进高校院所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在科技成果使用权变通实现方面

“双创十条”明确,对以租赁方式获得许可使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按租金的10%给予创新创业企业承租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按租金的5%给予高校院所认定的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出租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


天使投资基金规模翻番


设立3项50万元双创企业成就奖

“融资难”问题是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面对众多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成都高新区将在现有梯形融资体系基础上,新设立3000万元天使贷款专项资金,帮助双创企业获得政策性债权融资支持。



“双创十条”明确,成都高新区现有1亿元天使投资基金规模将扩大至2亿元,并同步设立1亿元天使债券引导基金,帮助双创企业获得政策性股权融资支持,同时帮助企业获得市场化债券产品支持,扩大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范围。


为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双创十条”还确定设立创新创业企业成就奖和创新创业明日之星奖、优质载体奖、优秀服务机构奖。


成都高新区每年将按企业成长业绩,科技创新业绩、或人才引培业绩标准,评选出3项企业成就奖,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奖励;将按独具创新的技术或商业模式并在细分领域居领先地位标准,评选10家“明日之星”,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按企业成长业,科技创新业绩、或人才引培业绩标准,评选5家“优质载体”,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评选5家优秀服务机构,包括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中介服务、平台服务、国际服务等领域,入选机构将获10万元奖励。


此外,成都高新区还将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活跃双创氛围,对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各类双创活动的专业服务机构,经认定后,按照活动费用的30%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以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查看《成都高新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全文,请点击“阅读原文”。


综合:成都日报、科技日报、光明网、成都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