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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正式启动!

2017-06-20 13:48:376768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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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7〕24号),相关工作目前已经正式开始。


今年首次对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遴选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标准、进度和要求。


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更大力度实施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要求,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健康中国2030”、国家网络空间安全等战略及《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方向,加大引才力度,提高引才精准程度。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重点引进和遴选支持从事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的人才,加大力度引进青年人才、企业和金融机构急需紧缺人才。建立完善柔性引才用才机制,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


国家“千人计划”


包括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外国专家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新疆西藏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国家“万人计划”


包括杰出人才项目、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项目、教学名师项目、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以上项目申报人选条件和推荐程序,详见《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组通字〔2017〕9号)。


申报推荐要求


1.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1日。申报材料包括年度申报情况报告、申报书及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等,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申报书、附件材料表样及填报要求、青年项目申报须知等详见国家“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


2.国家“万人计划”各项目的申报推荐由有关平台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会同中央组织部分别印发通知进行具体部署。杰出人才项目的申报推荐由中央组织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商有关部门单独部署。


进度安排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组织人事部门、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于2017年7月10日前将“千人计划”申报材料分别报相关平台部门。


两个计划评审工作集中安排在8月、9月进行,建议人选名单于10月底前报送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项办公室。


联系方式


1.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项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586803、58588564


2.国家“千人计划”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

联系电话:010-68513389、68598401、5888185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01室

邮编:100045


3.国家“千人计划”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

联系电话:010-68104494、58881541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西苑饭店九号楼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邮编:100044


4.国家“千人计划”企业平台

联系电话:010-63192456、63193704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人才处

邮编:100053


5.国家“千人计划”金融机构平台

联系电话:010-66199525、6619958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713室

邮编:100034


6.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平台

联系电话:010-8865617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

邮编:100045


7.国家“千人计划”外国专家项目平台

联系电话:010-68940605

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5号楼50341室

邮编:100873


8.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平台

联系电话:010-62328623、6232935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会行政楼304室

邮编:100085


9.国家“千人计划”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平台

联系电话:010-59882140、64294568-804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5号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213室

邮编:100013


信息多一点:


今年4月,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印发了《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对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实施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完善统分结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实施以来,按照“边实施、边完善”思路,根据工作需要不断调整实施机制,优化项目结构,完善支持政策。为及时总结经验,整合政策资源,巩固调整优化后的新机制,中央组织部会同计划实施部门深入调研,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专家人才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两个《管理办法》。


制定《管理办法》的基本考虑是: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厘清主体责任,覆盖两个计划遴选支持管理全链条,明确各环节参与主体责任。体现有规依规、无规补缺,对退出、资格条件等已有明确规定并行之有效的予以保留,对不适宜的内容加以修订完善,对无明确规定但实践中已有成熟做法、各方认可的内容加以补充完善。突出整合集成、简明易用,通过制定办法完善已出台的文件内容,作为开展相关工作的“说明书”。注意弹性表述、留有余地,对后续支持、创新人才引进方式等探索性内容,提出原则性意见,并注意做好与各方面改革文件的衔接。


《管理办法》重点对“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项目体系、资格条件、遴选程序、服务管理、组织实施等内容作出规范,以适应更大力度实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需要。具体有几个方面的创新:


一是巩固了机制调整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组织实施机制进行调整,将申报评审工作交由平台部门负责,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宏观政策上,进一步理顺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管理办法》以制度形式将机制调整成果明确固定下来。


二是完善了项目结构。计划实施以来,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优化项目结构,突出工作重点,有保有抑,有增有减。“千人计划”由2个项目拓展为目前8个项目。“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纳入其他项目统筹实施。《管理办法》对此予以明确。


三是修订了支持政策。《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印发后,各部门陆续出台政策措施,对科研经费、人员出国、兼职兼薪、任职管理等作出调整,体现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鲜明政策导向。两个计划原有规定有些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规定,以充分体现中央最新指示精神。


四是规范了管理服务。随着入选人数增多,人才支持、使用、流动等方面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协调小组建立“千人计划”入选专家退出制度,依规对部分专家实施退出处理;出台评审工作巡察办法,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管理办法》对这些措施予以强调。


五是加强了工作统筹。通过制定《管理办法》,对两个计划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在资格条件、遴选办法、支持政策等方面统一标准、加强协同,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据悉,截至目前,“千人计划”已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7000余名,“万人计划”遴选支持国内高层次人才2500余名。


知识小科普


“千人计划”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千人计划”,主要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用5到10年,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千人计划”引进的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一般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国家急需紧缺的其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万人计划”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国家特支计划”,亦称“万人计划”,是面向国内高层次人才的支持计划。2012年8月17日,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准,由中组部、人社部等11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总体目标是,从2012年起,用10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10000名左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高等教育领域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形成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相互补充、相互衔接的国内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开发体系。


“国家特支计划”按照高端引领、梯次配置的思路,重点支持三个层次、七类人才。第一层次100名,为具有冲击诺贝尔奖、成长为世界级科学家潜力的杰出人才。第二层次8000名,为国家科技和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领军人才,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第三层次2000名,为35岁以下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


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推荐相关附件下载,请点击:

http://www.1000plan.org/qrjh/article/70027